
陆丰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陆丰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5条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局在该平台基础上,加强“平安陆丰”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此外在“平安陆丰”微博、微信公众号、南方+、抖音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种警务信息近1194条。(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把修订后的《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信息“三审”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领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今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以来,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栏目信息质量不高,公开的深度不够。四是工作标准不高,推进力度不够,对主要职责任务没有分配好、督促落实好,工作统筹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同时做好网站错别字、断链错链排查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相关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陆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陆丰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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