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陆丰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抓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一是成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秘书股。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建立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多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积极与当事人做好沟通工作,积极跟行政机关了解具体事宜,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积极开展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的水平提升,加强对各镇(场、区)政府、市直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办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7宗,其中受理案件73宗,不予受理12宗,行政复议告知1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宗。办理汕尾行政复议案件4宗。
(三)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从源头上预防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发生,促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查了规范性文件14个,其中因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适格退回1件,其余13份均已作出审核意见,配合市政府做好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
1.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在原有的公开方式中不断探索,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合编办开展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着重把握规范、公开监督三环节,通过互联网+技术促进法律援助审批事项进一步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法律援助的公开、规范、透明运行,2023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6件。
2.多载体丰富政务公开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司法行政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局秘书股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虛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充分利用“陆丰普法”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局各项便民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我局相关动态信息。今年以来,我局“陆丰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内容325则。
3.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我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时效性。目前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公开标准目录共有公开事项18项。
4.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公证业务水平。紧紧围绕简证便民,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公证服务活动。认真严把公证质量关,杜绝错假证。202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8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300643.5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例如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较为侧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公开不全,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公开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差,信息公开滞后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三是以政务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阳光政务长效机制,为构建阳光司法政务环境提供保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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