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24〕1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将省市医保政策、我局印发的重要文件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在陆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更新工作动态58条,更新通知公告11条,医疗保障知识库更新信息14条,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更新信息15条。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通过问卷调查、“好差评”系统等方式向群众了解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不及时。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有时要一两天后才上传到网站;二是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亟待建立完善;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建章立制,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全力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提高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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