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及《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陆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公示公开“三审”制度要求,主要领、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局法规信息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优化局行政审批流程,将行政审批通过政务中心和局法规信息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室集中受理,提高了办事效率,制定了《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政务行政审批优化方案》和《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政务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窗运行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办理事项及办事指南,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方面
1、本单位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用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公告类信息70条。
2、完善广东政务服务网行政事项,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认领和下放工作。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明确由农业农村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认领,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梳理一批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加强,并就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和后续监管。我局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梳理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共87项,其中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有16项。第二批梳理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共361项,其中属于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有26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多方面内容。下放同时做好“传、帮、带”,加强对镇街执法的监督和指导工作。2023年我局共对镇街开展联合执法、案件指导11次,开展案卷评查6次。同时入驻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上报推送行政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其他行为数据,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互联网+”监管平台事项43项目,监管覆盖率100%。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规定标准和制度规范,积极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信用汕尾信用信息公示进行数据对接,按时上传“双公示”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公开。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在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建立了监管名录,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农资经营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执法的随机抽查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工作机制。在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办理中执法机构接收法制机构的监督,在执法的全过程进行了记录,在许可和处罚等决定作出后的7天内公示相关事项,严格执行双公示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次。
4、执行“一窗通办” 模式,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明白告知。在办理农业许可事项上,严格办理期限规定,期限内办结申请事项,对资料不齐全的提示及时做好资料一次性明白告知补充资料,对不符合和未达许可申办条件的给予退回明白告知。2023年,我局办理农药类各项许可事项120件,办理兽药经营类3件,畜牧类17件,办理渔船许可事项451件;办理水产养殖类32件;发布网上公示公告70件;合法性审查4件。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规范化。2023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宗,均为自然人申请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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