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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陆府办〔2022〕33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市直(垂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制定的《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十六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反映。
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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