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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东海镇龙山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的批复
陆府函〔2017〕249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东海镇龙山
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的批复
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东海镇龙山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的请示》(陆建保字〔2017〕33号)收悉,为做好我市公租房分配工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制订的《东海镇龙山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本次配租房源123套,配租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陆城公有房地产管理所受理登记在册的保障房申请人,经核查确认符合规定条件并完成公示的246户轮候对象。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和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好本次配租工作,并将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布。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和东海、城东、河东,河西,上英、金厢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配租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稳定。
此复
你局上报的《关于东海镇龙山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的请示》(陆建保字〔2017〕33号)收悉,为做好我市公租房分配工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制订的《东海镇龙山新村公租房B区住房配租方案》,本次配租房源123套,配租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陆城公有房地产管理所受理登记在册的保障房申请人,经核查确认符合规定条件并完成公示的246户轮候对象。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和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好本次配租工作,并将配租结果向社会公布。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和东海、城东、河东,河西,上英、金厢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配租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稳定。
此复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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