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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东渔港港章(试行)的通知
LFGF2025—003
陆府〔2025〕23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东渔港港章(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市直(垂直)有关单位:
《湖东渔港港章(试行)》业经市政府十六届九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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