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陆丰市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公告
2019-12-17 10:02:41 本网 字体: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途径汕尾市、揭阳市、汕头市,是构建东南沿海高速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已列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粤发改交通〔2017〕297号),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陆丰市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听证公告满30日后对《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陆丰市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并请在2020年1月16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具有陆丰市户口的公民,法定地址在陆丰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
       三、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我局有权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作为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提供身份证件。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按照我局要求,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发言须经许可,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和隐瞒事实真 相。
       八、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联系方式:赵瑞丰,联系电话:0660-88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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