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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碣石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3〕750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0期)”,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一宗,位于碣石镇南溪河边,面积分别为145281平方米(折217.921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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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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