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碣石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3-10-07 11:48:41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661号

  根据2023年9月9日市政府十六届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9期)”决定,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陆丰市碣石镇石洲文化广场西侧,面积51231.49平方米(折76.8472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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