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康养中心项目)》成果的公告
2023-09-21 09:59:59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文件要求,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康养中心项目)》,并于2023年9月21日经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15812022039)。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的规定,现将该编制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康养中心项目为陆丰市重要民生项目,用地不符合陆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需使用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通过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方式落实10.69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落实地块位于陆丰市华侨管理区,面积共10.6922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陆丰市和华侨管理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主要调控指标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

  在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华侨管理区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张贴公告。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

  附表1  预留规模落实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调整情况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LS01

调整前

3.8500

-

3.4490

-

0.4010

-

-

3.8500

LS02

1.5555

-

0.9299

-

0.6256

-

-

1.5555

LS03

5.2867

1.2234

4.0633

-

-

-

-

5.2867

LS01

调整后

3.8500

0

0

0

0

3.8500

-

3.8500

LS02

1.5555

-

-

-

-

1.5555

-

1.5555

LS03

5.2867

-

-

-

-

5.2867

-

5.2867

变化情况

-10.6922

-1.2234

-8.4422

0

-1.0266

+10.6922

-

0

  注:“+”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附表2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指标名称

2020年落实前

2020年落实后

增减情况

陆丰市

耕地保有量

42372

42372

0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7259

37259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03

20003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3819

13819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495

6495

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6184

6184

0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耕地保有量

384

384

0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1

241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354

354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88

288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7

157

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66

66

0

  注:“+”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附表3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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