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公示
2023-09-20 10:43:47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635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7期)”决定,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湖东镇善堂路北侧,面积3593.19平方米(折5.3898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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