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果的公告
2023-08-04 10:12:10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7月28日经我局批准(编号:4415812022036)。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的规定,现将对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陆丰产业转移工业园(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陆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需使用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通过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方式落实38.10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落实地块位于陆丰市上英镇下灶里村、北草湖村,东海街道深浦村、头肖村、上海村、乌坎村、沙埔农场,面积合计为38.1066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陆丰市、上英镇和东海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

  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东海街道办事处,东海街道深浦村、头肖村、上海村、乌坎村和上英镇人民政府,上英镇下灶里村、北草湖村(经核实为原北草湖移民旧址,现已搬迁,实际权属为:城东镇军潭村肖厝村村民小组)村委会张贴布告。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关联稿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