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批复公告(2024年第1期)
- 2024-01-10 11: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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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用海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批复 时间 |
1 | 陆丰甲湖湾电厂码头航道、港池维护性疏浚项目 |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湖东港和甲子港之间,海岬山西侧海域。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 | 90.5427 | 2.5个月 | 2024年 1月9日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