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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结果的
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病虫害防控)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6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水稻统防统治目标任务,2024年2月8日,我局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1—2家2024年早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主体服务组织。申报期间,有2家农作物病虫害服务组织向我局提交了实施主体申报资料。2024年4 月26日,我局成立了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遴选评审小组,2024年4 月29日,组织评审小组人员进行评审,经评议、评分、排名和征集专家评审意见,拟确定陆丰市支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到5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 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 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李荣禄
联系电话:0660-8888605
通讯地址:陆丰市东海镇邻里中心11楼1109室(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
邮政编码:516500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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