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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河东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试点项目,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分到河东镇项目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1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实施地点:陆丰市河东镇河甘公路沿路后坎村至甘坑村。
建设内容:
(1)后坎村:清理垃圾、杂草、废土4098m³;清理沟渠淤泥7644m3;
(2)秋冬村:清理垃圾、杂草、废土374m³;
(3)大屯村:清理垃圾、杂草、废土4887m³;拆除民用建筑653m2;
(4)后陂村:清理垃圾、杂草、废土4254m³,拆除民用建筑899m2;
(5)甘坑村:清理垃圾、杂草、废土4795m³,拆除民用建筑149m2;
(6)竹坑村:拆除民用建筑411m2;清理垃圾、杂草、废土2124m³;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核定为准。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情况:按每日300元计算劳务报酬,预计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部分需要500工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5万元,占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约15%。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专项债资金(以工代赈部分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8月至11月。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河东镇人民政府,单位负责人:邱汉专 项目负责人:卢金榜
项目监管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绩效目标:通过推进项目前期环境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为项目顺利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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