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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3〕635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7期)”决定,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湖东镇善堂路北侧,面积3593.19平方米(折5.3898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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