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甲西段)以工代赈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为以工代赈试点项目,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分配甲西镇项目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1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实施地点:甲西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沿线经过的新寨村、上堆村、西山村、博社村、海甲村、新饶村、范袁村、新青村、双塘村、北池村、天湖村、大陂村、衡山村、横美村、客楼村、康美村、政坑村、渔池村等18个村沿线。
建设内容:新青村:新塘围自然村:清理杂草、垃圾约70.5立方米;青林自然村:拆除危旧房约390平方米;新塘围至双塘村委仙公路口:清理道路两边1.5宽,约10348.5平方米。
横美村:清理杂草、垃圾532平方米,1083立方米;拆除危旧房332平方米;甲港路横美路口至横美尾鳌江边:清理道路两边1.5宽,约6933平方米。
康美村:康美自然村:清理杂草、垃圾460平方米;拆除危旧房3174平方米;水口自然村:清理杂草、垃圾214平方米;拆除危旧房2418平方米。
北池村:228国道北池路口至甲港路北池路口:清理道路两边1.5宽,约13089平方米;
甲港路客楼村路口至渔池村:清理道路两边1.5宽,约23560.5平方米。
以上为现阶段实施方案初步统计,实际具体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动态调整。
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情况:按每日280元计算劳务报酬(每天约6个人),预计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部分需要90工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5.12万元,占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约15%。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专项债资金(以工代赈部分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9月至12月。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刘嘉泽
项目负责人:黄泽彬
项目监管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绩效目标:通过推进项目前期环境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为项目顺利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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