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陆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陆丰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陆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39360.69公顷(59.04万亩)。其中,水田29565.47公顷(44.35万亩),占75.11%;水浇地2387.96公顷(3.58万亩),占6.07%;旱地7407.26公顷(11.11万亩),占18.82%。南塘镇、潭西镇耕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市耕地的15.73%和11.1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881.19公顷(52.3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8.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098.74公顷(6.15万亩),占10.4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64.74公顷(0.55万亩),占0.9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71公顷(0.02万亩),占0.0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1公顷(19.65亩),占比不足0.01%。
(二)园地21056.04公顷(31.58万亩)。其中,果园19571.10公顷(29.36万亩),占92.94%;茶园98.98公顷(0.15万亩),占0.47%;橡胶园1073.16公顷(1.61亩),占比5.10%;其他园地312.80公顷(0.47万亩),占1.49%。陂洋镇、南塘镇园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市园地的33.82%和17.13%。
(三)林地65797.65公顷(98.7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8637.46公顷(87.96万亩),占89.12%;竹林地1004.87公顷(1.51万亩),占1.53%;灌木林地1277.37公顷(1.92万亩),占1.94%;其他林地4877.95公顷(7.32万亩),占7.41%。八万镇、陂洋镇林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市林地的29.86%和14.73%。
(四)草地6585.92公顷(9.88万亩)。其中,其他草地6585.92公顷(9.88万亩),占100%。碣石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16.74%。
(五)湿地1515.46公顷(2.2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沿海滩涂1186.64公顷(1.78万亩),占78.30%;内陆滩涂284.00公顷(0.43万亩),占18.74%;沼泽地44.82公顷(0.07万亩),占2.96%。碣石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湿地的31.2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485.24公顷(20.2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670.80公顷(2.51万亩),占12.39%;建制镇用地2826.20公顷(4.24万亩),占20.96%;村庄用地8221.02公顷(12.33万亩),占60.96%;采矿用地378.72公顷(0.57万亩),占2.8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88.50公顷(0.58万亩),占2.88%。
(七)交通运输用地2824.58公顷(4.2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54.21公顷(0.23万亩),占5.46%;公路用地1576.99公顷(2.37万亩),占55.83%;农村道路1082.83公顷(1.62万亩),占38.34%;港口码头用地10.55公顷(0.02万亩),占0.3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652.46公顷(27.9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30.86公顷(6.35万亩),占22.69%;湖泊水面43.81公顷(0.07万亩),占0.23%;水库水面2475.12公顷(3.71万亩),占13.27%;坑塘水面10305.68公顷(15.46万亩),占55.25%;沟渠1238.27公顷(1.86万亩),占6.64%;水工建筑用地358.72公顷(0.54万亩),占1.92%。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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