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博美镇经营性公墓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受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华欣泰咨询有限公司对陆丰市博美镇经营性公墓建设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相关工作。现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处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光地医院)牛地山,地块西侧为现有道路,连接133县道,路程约2公里,道路全部为柏油路面,路况良好,交通便利。
项目占地面积20万㎡,建设25000个墓穴(福位),其中包含2000个可安葬华侨的墓穴(福位),公益性墓穴(福位)300个,其中草坪葬100个、树葬100个、深埋葬法100个;骨灰楼一幢、骨灰楼中骨灰寄存格位25000个,其中公益性骨灰寄存格位12500个,经营性骨灰寄存格位12500个,综合办公楼一幢、门楼一座、牌楼一座、公共卫生间两幢,并修建入口广场、200个泊位的停车场、区内主干道路、园林景观工程、园内小径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项目以弘扬中华民族孝道文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将园区建设成为人文、生态、和谐的纪念型示范园区为目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群众生活、生产、交通出行、拆迁补偿、生态环境及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及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财政办公大楼附属楼
联 系 人:陈一中 联系方式:0660-8933009
邮 箱:lfsgzb@163.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深圳华欣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五路1号腾邦大厦A座4楼103
联系人:李纯 联系方式:18318436917
邮 箱:1959649050@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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