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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省陆丰市亨盛贸易有限公司(陂沟村石头山矿区) 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书(详见附件)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邮寄至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与勘查防灾股(电话:0660-8822963)。
附件:《广东省陆丰市亨盛贸易有限公司陂沟村石头山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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