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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编号:[2023]0809
根据2023年8月9日出具的《继承不动产具结书》下列不动产由继承人黄万庭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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