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宗国有土地收回的公示
2023-06-06 15:22:16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330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期)”,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2宗,位于碣石镇前堆村,面积分别为3240.0平方米(折4.8599亩)、2812.7平方米(折4.2191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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