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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补证公告
周晖因《不动产权证》证书遗失,于2023年1月30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不动产明细表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23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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