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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收回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3〕291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期)”,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湖东镇善堂路北侧,面积1375.80平方米(2.0637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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