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收回的公示
2023-05-26 15:28:28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291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期)”,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湖东镇善堂路北侧,面积1375.80平方米(2.0637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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