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收回的公示
2023-05-15 10:45:56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268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年3月16日第44期会议,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湖东镇S238东侧,面积1000平方米(折1.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