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自然资〔2023〕268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年3月16日第44期会议,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位于湖东镇S238东侧,面积1000平方米(折1.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土地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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