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渔港经济区甲子渔港核心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2-12-28 14:57:05 本网 字体: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等有关精神,将陆丰市渔港经济区甲子渔港核心区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陆丰市渔港经济区甲子渔港核心区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概况:建设甲子渔港公益性设施部分。设计渔港卸港量为11万吨/年,建设码头岸线长2693m,其中渔业码头岸线1204.5m,公务船岸线173.5m,休闲渔港岸线1315m。新建公益性码头泊位24个,其中渔业泊位21个,公务船泊位3个。对港区水域进行疏浚,水域疏浚量为159万m2,形成停泊与避风水域,避风渔船数量1500艘;修复现有651m防波堤,并新建900m防波堤;建设护岸3452m等。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

  邮编:516500

  联系方式:0660-8813680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298722907@qq.com

  四、 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SU_uzw50PRyfgwqb5Q8Rg

  提取码:47qy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 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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