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陆丰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体检公告
2021-01-18 15:35:01 中共陆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根据《2020年陆丰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2020年陆丰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生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

  体检地点: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前往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集中,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体检时医院需收取体检费约450元/人(电子支付,具体费用以医院收取为准),此项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在体检现场缴纳。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生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参加体检,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体检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要主动上报,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诊并报告。


  附件:1、2020年陆丰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生名单.xlsx

     2、体检须知.doc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中共陆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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