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富炜城100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0-12-14 17:09
- 来源: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
- 发布机构: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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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陆丰市富炜城100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516500
联系电话:0660-8511678
传 真:0660-88128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陆丰市富炜城100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区) |
建设单位: | 陆丰市富炜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陆丰市桥冲镇白沙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陆丰市富炜城100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区)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桥冲镇白沙村(中心点坐标为E115.730121°,N22.911740°),占地面积1779818.0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192308块、汇流箱200台、逆变器32台、箱变32台,敷设电缆5Km等。项目全部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电站共设32个3.125MWp的子方阵,每个光伏发电单元经2台1250kW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低压交流电,2台逆变器室经1台2500kVA双分裂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交流电压进行升压,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100MWp,预计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28亿千瓦时。项目员工人数为15人,其中12人在厂内食宿,项目实行1 班制,每班工作8 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应做好防护和绿化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恢复临时用地原有功能;施工期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林灌溉,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能回填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处理,损坏的光伏组件等应及时进行清理,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二)项目运营期间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作为回用水补充到项目所在鱼塘。 (三)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间项目周边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旧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