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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级管护收费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6年9月3日,我局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陆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级管护收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10月3日。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湖路政务服务中心508室)、电子邮件(lfnc8814168@163.com)、办公电话(0660-8814168)等渠道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公示期满,我局未收到任何部门、个人、组织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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