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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效期届满超十年渔业捕捞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渔业捕捞许可证和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注销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830号)及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过期十年捕捞许可证和船网工具指标的通知》(汕农农办〔2026〕24号)精神,为规范渔业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业务,我局已对市有效期届满超十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予以清理。
2026年6月9日,我局依法送达《注销渔业捕捞许可证告知书》。其中,粤陆渔运02895船主现场签名签收;9艘渔船因船主失联或判刑等原因,由村干部代签名签收;1艘渔船告知书邮寄至船主家签收。告知期间未收到船主提出异议。现按照规定对上述渔船的捕捞许可证予以注销公示。
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需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60-8821139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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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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