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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证无船”的国库渔船予以注销的公示
当前我市脱检渔船情况突出,已严重影响渔船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对我市352艘脱检渔船实施分类管理整治:对“有证无船”类渔船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对老残旧的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对“船证不符”类渔船进行集中看管。
经我局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调查摸底并进行现场核实,其中“有证无船”的国库渔船共有111艘(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条、《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等有关规定,上述船舶已不符合法定存续条件,应注销其渔业船舶相关证书。
现依规予以公告,公告期30日(即2025年12月26日—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上述船舶所有权人将渔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船主身份证明材料及脱检具体原因说明等材料于2026年1月24日前提交至我局执法二股,我局将对渔船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的,我局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查扣,并按程序报上级进行销毁。对于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依法进行注销。
联系人: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股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街道乌坎渔港管理站二楼
联系电话:15889193649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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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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