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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5〕781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三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3期)”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位于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南侧,面积40655.16平方米(折60.9827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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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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