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重新公开征集遴选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甘薯种植主体:
我局于2023年12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集遴选2023年陆丰市甘薯产量提升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经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遴选、公示、汕尾市级审核等相关流程,评审确定陆丰植物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23年陆丰市甘薯产量提升重点县项目-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实施建设(含改扩建)40亩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
因实施主体陆丰植物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身经营原因,主动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实施建设。为确保项目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我市甘薯脱毒种苗繁育技术,甘薯稳产高产、节本增效,推进我市甘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特向社会重新公开征集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建设的甘薯繁育种植主体积极踊跃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含改扩建)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40亩。为便于管理,确保种苗质量,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由一家实施主体承担实施,建设地点均须具备《汕尾甘薯健康种苗繁育技术规程》的条件要求。
二、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建设网室大棚每亩财政补助3.0万元(按基建费用6万元/亩,财政资金补贴50%测算),40亩共计120万元。
三、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以陆丰市辖区内具有甘薯脱毒种苗繁育能力的科研院所、种植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以自愿为原则,优先支持现有我市甘薯脱毒苗繁育生产企业、院所扩大和提高甘薯脱毒苗繁育能力。
1、具有甘薯脱毒健康种苗组织培育繁育能力,能提供脱毒健康种苗繁育资质证明;
2、大棚建设(含扩建)地点符合健康种苗繁育条件,能提供大棚地点地土质检测适宜繁育证明和有效隔离条件证明,健康种苗繁育网室大棚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审批证明;
3、具有完备的甘薯健康种苗繁育管理制度及技术规程,能提供繁育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4、具备相应配套资金来源。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遴选评审后进行公示、公开。
五、申报材料
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县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
六、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主体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陆丰市甘薯产量提升行动重点县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书.doc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李荣禄,联系电话:1898876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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