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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附件:
遗失声明:本人林志伟,遗失坐落陆丰市博美镇店下桥西广汕公路北顺豪苑1号楼C单元7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号:粤(2023)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7143号,现声明作废。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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