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粤财农〔2025〕113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函》(陆财农函〔2025〕22号)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79万元,区域绩效年度目标为: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是村庄绿化成活率在90%以上;二是项目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此项资金支持建设项目按时验收,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三是项目村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率有效提升;四是项目村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现特向各地公开组织申报,经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评审确定后,上报市政府决定资金分配方案。
一、申报对象
各镇(街、场、星都管理办公室)组织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等支出方向,积极采用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有关事项,放大财政资金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发展有关事项,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一是用于村庄绿化管护奖补,引导村民、社会力量参与村庄公共绿化管护工作,设置村庄绿化管护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二是用于村内户外道路、公共照明、公共厕所、饮水设施等建设奖补,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对饮水安全保障成果进行查漏补缺建设,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三是支持已完成乡村补短板工程前期工作的村庄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工代方式,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申请资金的理由,包括资金投入建设概算,明确建设地点、具体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建设工期、预期效益、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监督管理人员等。
四、负面清单内容
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和门栏亭廊、各种工资资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及其他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后验收工作由镇村自行组织。须将项目建设平面图、项目建设财审、项目建设预算、决算,以及建设相关佐证等资料提交到市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报送
申报材料于8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促进股。(联系人:1.林海芳,联系电话:0660-8814168;2.陈奕娟,联系电话:13058454752)
特此通知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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