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关于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5〕499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00期)”决定,对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原陆丰县粮食局上英粮管所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上英镇英施村,面积7052平方米(折10.578亩,经实际测量面积7043.45平方米);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