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集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陆丰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再生资源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我社研究决定:拟公开征集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业务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拟以特种行业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占股20%,不承担经营中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合作期限为二十年的方式,公开向社会招募1家有一定资质或能力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与陆丰市新供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市开展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业务。
二、合作单位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相关资质证书、营业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有关部门通报等处罚期限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有成熟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可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新型“互联网+回收”服务。
三、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2025年7月21日前将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资质证明、企业资质证明、合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发止我社邮箱
四、报名地点
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花园11栋3号)
五、确认程序
1.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报名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再生资源回收要求进行说明。
2.各报名企业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运营方案。
3.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对运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认最终运营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联系人:卢先生 邮箱:2426728436@qq.com
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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