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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上英粮所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5〕404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3期)”决定,对收回上英粮所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上英粮所国有土地两宗,地块一位于陆丰市上英镇(原潭西镇铁炉管区),面积3018平方米(折4.527亩);地块二位于陆丰市上英镇(原潭西镇铁炉管区),面积4060平方米(折6.09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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