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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陆丰市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公示
根据《广东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5〕89号)、《汕尾市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汕农农函〔2025〕134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汕财农〔2025〕33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特聘农技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农技推广和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2023年12月8日制定并印发的《陆丰市特聘农技员考核办法》进行优化调整,现对调整后的《陆丰市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对该文件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方式:0660-8821730。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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