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集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公开征集委托第三方拍卖服务机构开展《陆丰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拍卖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数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总量控制的原则 ,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选定本次《陆丰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项目》拍卖服务机构1家。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专业人员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有合理的收费标准;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如未实行专门资质管理的,提供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且具有从事相应拍卖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不纳入征集范围: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5)可能影响履行相关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资质证明、企业资质证明;
3、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国有资产处置业务和业绩材料(提供不少于10个业务案例材料);
5、能够证明符合入册条件的其他材料;
6、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
7、本次拍卖项目实施方案;
8、报价单
上述资料汇编成册,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原件备查。
四、申报程序
1、有关社会机构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定邮箱lffgj@163.com。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不得入册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我局组织的投标或拍卖活动。
2、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对有关社会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实地调查,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在陆丰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实名书面异议。
3、公示期满后,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选定的名单在陆丰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lufengshi.gov.cn )或微信公众号正式公布。
特此公告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0660-8821034,邮箱: lff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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