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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陆丰港口公司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评审前公示
中广核新能源港口投资(陆丰)有限公司委托汕尾智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广核陆丰港口公司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广核陆丰港口公司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6日。
三、受理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
联 系 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660-8825551。
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邮政编码:516500。
附件:1、《中广核陆丰港口公司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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