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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吊销粤陆渔28829等5艘渔船捕捞许可证程序的公告
经核查,粤陆渔28829、粤陆渔28877、粤陆渔28788、粤陆渔28666、粤陆渔28839等5艘渔船通导定位显示常年停留在C2渔区。我局已多次发出召回通知,要求该5艘渔船返回船籍港接受安全检查。该5艘渔船拒不执行,至今仍未返回船籍港,涉嫌长期改变作业场所进行捕捞,情节严重。为加强我市渔业船舶管理,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维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依法启动吊销该5艘渔船捕捞许可证书的程序。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4日起至 2025 年3月15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陆丰市农业农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佐证材料。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660-8813660
地址:陆丰市龙湖路产业园区邻里中心11楼。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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