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陆府函〔2024〕200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政府行政复议
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陆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分别加盖市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专用章样式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关联稿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