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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陆丰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陆丰市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陆农农〔2024]135号)精神,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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