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陆丰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
根据陆丰市《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陆财农〔2024〕53号),分配安排陆丰市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四批)132.88万元,建设内容为: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畜禽种苗、水产种苗)、农膜、农药、兽药、饲草料、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备以及农业生产和畜牧水产养殖设施修复等费用,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农田沟渠疏浚费用、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渔船渔民防灾避险管理费、渔港航标等渔业生产设施设备维护及港池疏浚费用等(根据《广东省农业防灾避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执行)的要求。绩效目标为:支持灾后生产和设施修复,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为充分发挥本次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本次救灾资金90万元用于农田设施排灌受损的农田设施修复,以提高田片农业生产抗灾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特向各地公开组织申报,以先急后缓的原则,经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评审确定后决定资金分配。
一、申报对象
各镇(街、场、星都管理办公室)组织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内容
农田设施损坏较为严重,沟渠长期堵塞的田片区域。主要用于沟渠疏浚、陂头、涵闸、提水闸及提水设备等农田设施建设,提高农田农业生产抗灾防灾能力。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书。明确申请资金的理由,重点写明现有受灾受损的情况、建设计划、建设后达到的抗灾防灾水平、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建设投入资金计划等情况。
2、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资金投入建设概算,明确建设地点、具体的建设内容、包括沟渠疏浚清淤长度、陂头和涵闸建设数量,质量标准、建设投入的初步概算、建设后的受益田片情况及面积。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监督管理人员等。
四、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后验收工作由镇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及受益村代表参与项目验收。须按相关规定提交项目建设平面图、项目建设财审、项目建设预算、决算,以及建设相关佐证等资料。
五、组织报送
申报材料于9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联系人:林思涵、联系电话:19806876153;李荣禄、联系电话:18988766396)
特此通知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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