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单位不慎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予以公告:
原持证人员:陈锐
行政执法证编号:19100497503
执法单位: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
执法证有效期限:2027年1月10日
现声明此证作废,特此公告。
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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