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罗滨因《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如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附件:本人罗滨(身份证号码:442530********0014)遗失坐落于陆丰市东海镇龙山大道东侧大湖山(未列号)的《房地产权证》一本,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390101号,现声明作废。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