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4-03-08 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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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15执恢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通知,因无法收回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陆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东海镇东海镇乌坎管区海边 | 2443.07㎡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陆府国用(1993)字第0003958/15220101222号 |
陆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东海镇乌坎管区乌坎海边 | 580.99㎡ | 《房屋所有权证》 | 粤房证字第0892249号 |
陆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东海镇乌坎管区乌坎码头 | 2517.2㎡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陆府国用(1998)字第0001863/15220100600号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