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4-03-11 16:03:19 本网 字体: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部署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1号)等文件要求,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工作,现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可申报项目支持:

  1、在汕尾市(陆丰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实体、有实际运营的企业;

  2、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3、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近两年内未发生年度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且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5、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一)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评定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示范县,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网点、集贸市场、村级便民商店等,打造县城和乡镇商业集聚区,增强县城、乡镇消费设施功能,努力满足乡镇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消费,努力满足行政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逐步实现县级行政区(县级市、县、自治县)商业建设行动全覆盖。

(二)改善县域消费供给。支持购物中心、大型商超、连锁经营企业等向县镇村下沉供应链,以连锁化、数字化、业务融合为手段,向乡镇和村庄延伸服务,拓展经营网点,丰富农村消费供给。鼓励“老字号”产品进农村,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建设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深化“数商兴农”,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优化健全新能源汽车下乡使用环境,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镇入村。

(三)健全县域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物流服务均等化,完善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在县城建设物流分拨集散中心、乡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行政村建设物流服务站点。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推动实现县至行政村一至三日通达。重点打造上联县下联村的镇级物流配送中心,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整合农村站点快递收发、电商、日用品销售等资源,优化县镇村双向配送服务,实现统仓共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鼓励寄递物流企业承接快递包裹在县、行政村之间的中转、分拨、配送,通过共享作业场所和信息系统、让利处理费用、收取合理费用、奖励取送件至行政村等方式,提高村级物流站点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支持方式

  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采取财政奖励、事后支持的方式,支持比例不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支出的40%,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国家、省级财政资金已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支持时间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发票日期要在期限内),我市原则上要求各项目务必在2024年10月底完成建设。

  五、不支持开支范围

  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支持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建设单位。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入库:①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后,由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②通过评审后,公示项目名单;③入库项目名单公示后,报市级入库复核。

  (二)项目验收:①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取得发票后,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材料,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审计报告应详细罗列符合支持范围的支出发票清单)。②县级选定第三方机构对验收材料进行验收审核,验收通过后向市级上报复核材料。③市级验收复核。

  七、申报材料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陆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地址、项目联系人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见附件1)。

(二)入库申请书

(三)相关法人资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证明)及法人证件复印件;

(四)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3)

(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等(或三证合一证明);

 (六)入库申请报告

  陆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请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概况

项目企业设立情况、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项目概况

一是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可行性、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建设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是项目申报时建设现状,申报时已完成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建设现状可提供外观全景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配文字说明,另外建设进度也要说明。

  三是预计申请资金方向、预计申请资金额度。

(3)项目效益分析

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束性指标建设成效(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服务站、村级便民商店、共同配送率、乡村末端寄递覆盖率等指标达标情况)。

(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及财务信息表(见附件4、附件5),并提供项目开展资金投入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复印件;

(八)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近年来经营没有重大违规信息或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九)项目申报承诺书;

(十)绩效承诺;

(十一)其他材料。如项目单位相关荣誉材料等。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履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的工作责任,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效果数据,配合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要配合开展工作宣传,按要求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推广名称及标识(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设置完成)。

(二)项目实施内容需新增、调整或延迟实施期限的,应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批复后方可实施。

  九、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须于3月20日前将申报入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股。

  联系电话:0660-8881099            联系人:黄小姐

  办公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长兴路人社综合楼七楼

  附件:1.入库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2.项目入库申请书

        3.项目申报表

        4.项目投资对照表

        5.项目投资账务信息表

        6.项目申报承诺书

        7.绩效承诺

附件:附件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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